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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2,2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81,135,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
本变更为 227,178,000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227,178,000.00 元,不送红股。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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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做
相应调整。经调整后,公司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50 万股调整为 7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唐志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9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9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唐志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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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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