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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完成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 万股调整为 7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
告》。
                                    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
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47名激励对
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9月17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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