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潘立生、李旗号、顾其荣
                                                       2019 年 4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