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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
并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泉志和
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泉志和”)吸收合并宁波新泉汽车饰
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泉”),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新泉志和作为
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并取得宁波新泉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等,宁波新泉作为
被吸收合并方依法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
具体相关事宜。


    二、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3、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16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银湾东路 152 号
    5、经营范围:汽车饰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702.76
             净资产                               9,667.76
              项目                                2019 年度
             净利润                                -219.30


    三、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3、成立日期:2010 年 06 月 09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兴慈二路 338 号
   5、经营范围:汽车饰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320.34
             净资产                               4,053.24
              项目                                2019 年度
             净利润                                194.65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
   宁波新泉志和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宁波新泉,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
新泉志和继续存续经营,宁波新泉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范围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新泉志和作为合并方的存续公司将依法承继宁波
新泉的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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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1、合并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合并双方将分别履行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3、合并双方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办理税务、工商
等注销、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为了降低公司经营和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公司在宁波地区资源的
再整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泉志和吸收合并宁波新泉,宁波新泉志和和宁
波新泉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整
体经营发展和盈利水平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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