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4.22 元/股)的 130%,已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新
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如公司
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
若“新泉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3 号文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45,000 万元,
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90 号文同意,公司 4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新泉转债”,债券代码“113509”。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 “新泉转债”
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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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4.22
元/股)的 130%,已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的议案》,考虑到公司“新泉转债”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
于日常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支出等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
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同
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如公司触
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
“新泉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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