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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3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上述议
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
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巧根、闫建来、张光杰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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