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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0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唐志华先生报告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闫建来、张光杰分别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做
了总结,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A10417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母
公司)为人民币 215,603,562.50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21,560,356.25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 524,166,846.28 元,扣除 2020 年已分配 2019 年度现金红
利 90,483,881.20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627,726,171.33 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
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0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
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2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
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
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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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泉发展香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泉香港”)在美国投资设立新泉(美国)科技有限公司(暂
定名),注册资本 5 万美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通过新泉香港持有新
泉(美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
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苏州银行常州分行、浙商银行常州分行、平安银行常州分行合计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
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
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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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
名唐志华先生、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周雄先生、姜美霞先生、李新芳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张光杰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
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
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
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日起
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董事会决议中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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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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