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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合
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上资金
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 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810,515
                                     1
股,发行价格为 24.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8,939,096.05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167,862.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7,771,233.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8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272.82           37,272.82
 2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45,206.09           45,206.09
 3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415.00           15,415.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2,000.00
                     合计                         119,893.91          119,893.91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部
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71,475,809.00 元,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1,475,809.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 1,116,295,424.33 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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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
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西安新泉汽
车饰件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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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系统的风险,包括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
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
风险。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
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
得泄露公司的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投资业务有关
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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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
事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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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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