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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中信建投关于新泉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股份”或“公司”) 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新泉股
份拟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810,515 股,发行价格为 24.07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98,939,096.05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1,167,862.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7,771,233.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8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272.82            37,272.82
 2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45,206.09            45,206.09
 3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415.00            15,415.00

                                         1
4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2,000.00
                   合计                          119,893.91        119,893.91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部
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
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71,475,809.00 元,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1,475,809.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 1,116,295,424.33 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
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西安新泉汽
车饰件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2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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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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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梁宝升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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