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数量:4,542,226 股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间:2021 年 5 月 5 日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0 年 2 月 27 日,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上述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聘请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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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322300)所持有的 3,494,020 股公司
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账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4%,过户价格为 17.17 元/股(交易对价总额
6,000 万元)。根据《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的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登记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0 年 5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5、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发布《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获得现金分红款(含税)1,397,608.00 元,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增至 4,542,226
股,占 2021 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的 1.23%。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
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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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管理委员会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
票买卖敏感期。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遇到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
提前终止。
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之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
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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