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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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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
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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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据此,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
租赁准则,自 2021 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该项新会计
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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