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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冯巧根、闫建来、张光杰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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