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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核查意见2021-10-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江
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新泉股
份变更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8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49,810,515 股,发行价格为 24.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8,939,096.05 元,扣除上市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1,167,862.72 元,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 1,187,771,233.33 元,其中股本增加 49,810,515.00 元,股本溢价
人民币 1,137,960,718.33 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全部
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86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272.82            37,272.82
 2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45,206.09            45,206.09

                                       1
3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415.00              15,415.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2,000.00
                       合计                              119,893.91             119,893.91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具体情况

    (一)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5,415.00 万元,分为建设
投资、设备投资、研发费用投资三个部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共投
入募集资金 479.20 万元。具体如下:

                                                  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    截至当前实
     项    目           投资总额       投资比例
                                                  金投入金额      资比例      际投入金额
建设投资                  7,500.00       48.65%      7,500.00      48.65%         -
其中:场地购置费          6,750.00       43.79%      6,750.00      43.79%         -
      场地装修费              750.00      4.87%       750.00          4.87%       -
设备投资                  2,445.00       15.86%      2,445.00      15.86%       211.70
研发费用投资              5,470.00       35.48%      5,470.00      35.48%       267.50
     合    计            15,415.00      100.00%     15,415.00     100.00%       479.20

    (二)变更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具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针对上
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多次开展网络与实地调研,多方寻求价格合适、地段
良好、交通便利、周边设施齐全且具备汽车行业区位优势的研发场所,但至今未
能找到理想的研发场所,大部分募集资金因此闲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
研发项目开展,公司拟将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实际投入的 14,935.80 万元
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理财收益等)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目将继续
实施并改为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将暂时以租赁形式过渡,并继续为上海研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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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寻求优质的研发场所,项目建设投资、设备投资、研发费用投资总预算保持不
变。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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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1       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272.82           37,272.82                   -
 2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45,206.09           45,206.09                   -
 3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415.00             479.20          14,935.80
 4          补充流动资金 1           22,000.00           22,000.00                   -
 5          补充流动资金 2           14,935.80           14,935.80                   -
                合计                134,829.71          119,893.91         14,935.80
    注:补充流动资金 1 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资金已使用完
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补充流动资金 2 为变更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将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上述变更事项。

       (三)变更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拟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变更上海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投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向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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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事项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同意公司变
更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梁宝升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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