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 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由变动前的 42.03%降至当前的 40.56%。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达 5%的情况系因前期公司可转 债转股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减持股份及目前控股股东之一致行 动人唐美华女士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 少,由变动前的 45.89%降至当前的 40.56%。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之一 致行动人唐美华女士通知,其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期间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 5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42.03%降至 当前的 40.56%,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 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 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企业名称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1 法定代表人 唐志华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 30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5810638936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兼零售。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 年 8 月 24 日至 2031 年 8 月 23 日 股东构成 唐敖齐持有 51%的股权,唐志华持有 49%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唐志华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住所在江苏 省常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唐美华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住所在江苏 省丹阳市。 注:唐敖齐先生和唐志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敖齐先生和唐志华先生系父子关系, 唐敖齐先生与唐美华女士系父女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和唐美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 9,781.044 万 股、4,154.42 万股、1,820 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数量为 15,755.464 万股;持股比 例分别为 26.09%、11.08%、4.86%,合计持股比例为 42.03%。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女士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 5,5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7%。唐美华女士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 先生和唐美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 9,781.044 万股、4,154.42 万股、1,270 万股股份, 合计持股数量为 15,205.464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6.09%、11.08%、3.39%,合 计持股比例由 42.03%降低至 40.56%,合计降低 1.47%。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2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97,810,440 26.09 97,810,440 26.09 唐志华 41,544,200 11.08 41,544,200 11.08 唐美华 18,200,000 4.86 12,700,000 3.39 合计 157,554,640 42.03 152,054,640 40.56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达 5%的情况 1、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因公司可转债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完成赎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受到 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由权益变动前(即 2021 年 1 月 4 日)的总股 本 367,817,237 股增加至目前总股本 374,847,670 股,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被动稀释后,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唐志华先生和唐美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 9,781.044 万股、5,278 万股、1,820 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数量为 16,879.044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6.09%、14.08%、 4.86%,合计持股比例由 45.89%被动稀释至 45.03%,合计被动稀释 0.86%。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因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减持股份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比例降低 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 1,123.58 万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3.00%。唐志华先生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 华先生和唐美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 9,781.044 万股、4,154.42 万股、1,820 万股股 份,合计持股数量为 15,755.464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6.09%、11.08%、4.86%, 合计持股比例由 45.03%降低至 42.03%,合计降低 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和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和《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3 3、因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女士减持股份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降低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女士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 5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唐美华女士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 和唐美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 9,781.044 万股、4,154.42 万股、1,270 万股股份,合 计持股数量为 15,205.464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6.09%、11.08%、3.39%,合计 持股比例由 42.03%降低至 40.56%,合计降低 1.47%。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367,817,237 股增加至 374,847,67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 16,879.044 万股减少至 15,205.464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45.89%降低至 40.56%, 合计降低 5.33%,其中由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降低 0.86%,由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主动减持降低 4.47%。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2021 年 1 月 4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97,810,440 26.59 97,810,440 26.09 唐志华 52,780,000 14.35 41,544,200 11.08 唐美华 18,200,000 4.95 12,700,000 3.39 合计 168,790,440 45.89 152,054,640 40.56 注:上述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 车饰件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女士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所致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下降。目前唐美华 4 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 存在持续下降的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