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巧根、闫建来、张光杰 2023 年 3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