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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18-12-13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捌万元整。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每季度末发放一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正式实施。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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