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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19-02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
整,并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内容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
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
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