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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2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阅
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进行相应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