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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海容冷链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10-29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19-06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
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
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本规
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
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外部融资成本和
融资环境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
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鼓励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
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中,现金
分红优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制定以下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
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
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五、生效、解释、修改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
划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