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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7-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海容
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容冷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容冷链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使用额度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四)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
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并由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6,736.07           224,012.95
        负债总额                   89,990.83             77,415.51
         净资产                    156,745.23           146,597.45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3.78             19,220.07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74,809.40 万元,公司拟使用单
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
金的比例为 53.47%。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
资回报。

    四、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闲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
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海容冷链本次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