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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容冷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
荐机构”)作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容冷链”、“上市公
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自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针对海容冷链实际情况制订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了顺利实施本
次现场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国金证券要求公司按照计划的内容提
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项目组成员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5 日期间,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经营场所、查阅募集资金相关账簿和原
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
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和建议以书面
方式提交海容冷链。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海容冷链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
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收集并查阅了海容冷链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等资料。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海容冷链公司章程以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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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
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
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
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根据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三会文
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
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
之日,海容冷链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被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海容冷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
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逐月
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与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相关的三会文
件、公告等资料进行核对,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
场检查之日,海容冷链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的规划用途使用,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入使用情况良好。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海容冷链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况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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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并就关联交
易协议、对外担保合同、对外投资协议等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双方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定价公允,不存在输送利益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
益。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主要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等业务资
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
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容冷链的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
金管理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提请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规则持续关注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
    建议公司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文件的内部流转、审核流程,强化风险防范意
识,在实际执行中,继续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3
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海容冷链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提供了
相应资料等文件。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国金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的有关要求,对海容冷链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国
金证券认为:自上市以来,海容冷链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
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海容冷链经营的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保荐
机构也将持续关注海容冷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
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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