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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29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1881 万股(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后续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7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66.1881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
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 单 》, 2019 年 6 月 6 日 至 2019 年 6 月 15 日 , 公 司 通 过 公 司 网 站
(www.chinahiron.com)发布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的
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19-039)。
    3、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
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
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42)。
    4、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是 2019 年 7 月 2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
予结果公告》。
    6、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15.51 元/股调整为 7.18 元/股,并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8、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9、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10、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 7.18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30,338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
    12、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13、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14、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7.18 元/股调整为 6.88 元/
股,后续公司将为 7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
解除限售 66.1881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
                                                                                股票数量
2019 年限制
               2019 年 7 月 2
性股票激励                      15.51 元/股     1,200,000 股        75              0
                    日
   计划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已回购注销                  剩余未解锁股票
   批次        上市流通日        解锁数量                      回购原因
                                                 股票数量                        数量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2020 年 7 月 2             注1                                              注2
                                940,803 股         0股          不适用      1,411,197 股
计划第一期          日
 解除限售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2021 年 7 月 2
                                672,498 股      66,200 股        离职         672,499 股
计划第二期          日
 解除限售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注3           661,881 股        0股          不适用        10,618 股
划第三期解除
    限售

    注 1、注 2:表格中数量已根据 2019 年度、2020 年度利润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

施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

    注 3: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后续

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并于上述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前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的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 30%。
    公司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7 月 2 日,第三个限售期
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届满。
    (二)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解除限售条件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9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53,563.27 万元,2021 年实现
    《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考核目标为:2019-2021 年营业       营业收入 266,179.39 万元,
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且 2019-2021 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
率不低于 5%;或者 2019 年-2021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      增长率为 31.66%;公司 2019
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复合增长率。                       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实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现扣非净利润 20,946.63 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2021 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后实现扣非净利润 25,745.87

    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冰轮环境、大冷股份、雪人股       万元,2019-2021 年净利润复合

份、四方科技。                                                 增长率为 10.87%。公司业绩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本次解除限售的 71 名激励对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
                                                               象 2021 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
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良,业绩考核满足解除限售条
70%、0%。
                                                               件,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10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
除限售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 7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75 人,其中:郭青、张
济春、高宁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邹治臣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后续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2019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71 人。
    三、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1 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188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 244,511,663 股的 0.27%。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第三期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售的限制性股 量占其获授数量
                                     票数量 (万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1     张含富         品质总监        8.1127         2.4339          30%

   2     周金亮         生产总监        8.1127         2.4339          30%

         其他人       核心技术及业
   3                                   204.4028        61.3203         30%
          员            务人员

               总计                    220.6282        66.1881         30%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 7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可
解除限售的 71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7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满足《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解

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七、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意见;

    5、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