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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61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4.0244 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6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4.0244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首次授予 344.2889 万份股票期权和 344.288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
作。
    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预留授予 13.4148 万份股票期权和 13.414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
作。
        9、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10、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股票
授予                                              授予时授予      授予时数量   授予激励
            激励工具           授予日期                                                      剩余数量
批次                                                 价格          (万股)    对象人数
                                                                                             (万股)
首次
          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6 月 18 日     18.69 元/股      345.3271        359        14.4600
授予
预留
          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2.01 元/股      13.4148         6             1.0452
授予
       注:本激励计划预留剩余 1.0452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并失效。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剩余未解锁
                股票解锁      股票解锁数                        取消解锁股票数量    因分红送转导致解
   批次                                          股票数量
                  日期        量(万股)                             及原因            锁股票数量变化
                                                 (万股)

 首次授予                                                       因激励对象离职取
               2022-7-19       102.7865          239.8264                                    0
  第一批                                                         消解锁 5,029 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
     如下:
                                                                     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解除限售条件
                                                                             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
度考核一次。                                                         入为 2,661,793,901.13 元,较
                                                                     2020 年 增 长 40.80% , 符 合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营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业绩考核要求。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营
                         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
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
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级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
    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
                                                                       为优良,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除限售比例
                                                                       本期个人层面系数均为 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评级为优良、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
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 人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44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 0.0146%。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锁限制       本次解锁数量占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万     其已获授予限制
                                        (万股)        股)             性股票比例


核心技术、管理及业务人员(6 人)         13.4148          4.0244            30%

             合计                        13.4148          4.0244            3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44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4,101,582               -40,244             34,061,33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41,951,874                40,244            241,992,118

     股份总额              276,053,456                      0           276,053,456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二)《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意见;
    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