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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网达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1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网达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
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
司目前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也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
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17 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格尽职守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
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
期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期限及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具体
负责办理实施。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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