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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网达软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18-042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

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

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

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

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以下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营业外

支出”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应

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

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