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达软件: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11-29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19-034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终止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合作,并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在此,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议,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和
协商。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
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对该事项
予以认可,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的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
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
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