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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网达软件: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27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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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 早上 10:00
    现场会议地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三、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其他临时讨论事项
   五、议案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
   九、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发言
   十一、会议结束




                                    2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管控和防御需要,

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
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于参会当日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
行程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可进入会场。参会股
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在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前,大会签到处终止登记。
迟到的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不能参加现场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并通过网络

投票方式表决。迟到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
发言要求。迟到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进入会场时,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
否则会议主持人应当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提问或发言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签到处登
记,并在《股东提问/发言登记表》中填写提问/发言的内容。会议开始后,大会

将不再安排增加股东提问或发言。会议主持人根据《股东提问/发言登记表》的内
容及会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交流时间,接受股东提问和发言。除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地作答。
    四、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前,应先举手征得主持人的同意。股东发言范围仅
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超出此限的,大会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

格,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股东关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提问内
容,应在股东提问环节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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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议中,手机等电子设备应保证全程静音。本次股东大会谢绝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其他非会议工作人员录音、录影及拍照等,未经公司允许,任何人亦
不得公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相

关人员删除该等内容,并要求其将相关设备交由公司暂时保管。对扰乱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
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
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一种方
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4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
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




                                     5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
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
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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