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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网达软件: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网达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
金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网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7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6,240,0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748,349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5.1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39,999,937.8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846,380.45 元(不含增值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0,153,557.37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 6792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管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
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           集资金

1       高新视频服务平台项目      43,935.70      33,890.00        31,028.19

2       AI 视频大数据平台项目     29,887.16      22,310.00        20,426.0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      24,000.00        21,561.11

              合计                97,822.86      80,200.00        73,015.36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项目建设中的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