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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网达软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网达软件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09-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达软件”、“公司”)2020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网达软件拟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网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7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6,240,0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748,349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5.1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39,999,937.8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846,380.4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30,153,557.37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21]第 6792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
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           集资金

1       高新视频服务平台项目       43,935.70       33,890.00        31,028.19

2       AI 视频大数据平台项目      29,887.16       22,310.00        20,426.0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   24,000.00      21,561.11

              合计                  97,822.86   80,200.00      73,015.36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项目建设中的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网达软件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3、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骏                  田   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