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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网达软件: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7 号)

核准,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48,748,349 股,发行价格 15.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9,999,937.8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846,380.45 元(不含增值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0,153,557.37 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中汇会验[2021]

第 6792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相
关制度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30,153,557.37 元,其中 215,611,066.81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 514,542,490.56 元用于项目建设。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

下:

                                                             初始存储金额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资金用途
                                                               (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网达软件定增募
 1                         15000107357621                    310,281,939.59
          公司上海分行                         集资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网达软件定增募
 2                           633328918                       204,260,550.97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集资金

                            合计                             514,542,490.56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华泰联

合证券(作为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

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田来、刘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

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9、 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