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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

度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584 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92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2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669,633,6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承 销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47,169,811.32 元后的余款 622,463,788.68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8 万股后

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 000319 号)。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无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额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已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投入进度
                       (万元)     投入(万元) 金额(万元)

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       11,930       11,930    5,273.11        44%
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
                            6,050        6,050    2,880.91        48%
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
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
                           32,000       32,000    2,345.24         7%
控制器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050        4,050     93.94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7,092.32    7,092.32        100%
        合计               62,030    61,122.32   17,685.51

     截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200,534,545.60 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

及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有不

低于 2 亿元的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

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

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

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决议

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

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

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2、《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

    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

    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