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6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
路 5500 号 207 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
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寿
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权益资格,因此须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总量无变化,限
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仍为 176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仍
为 220.85 万股;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20
人调整为 312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173.20 万份调整为 169
万份。
除前述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权
益资格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17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7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03)及《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
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2、除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权益
资格外,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17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为 2018 年 1 月 5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20.85 万股限制性股票,3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 万份股票
期权。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