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祖秋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流通股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
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张祖秋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 24.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05%)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2 月 2 日, 其
中:80,000 股的购回交易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160,000
股的购回交易日期为 2020 年 11 年 12 日,作为对前期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 2017-029 号、2017-033 号公告)的补充
质押。本次补充质押手续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办理完毕。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
资安排。
三、股东股票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张祖秋先生持有我公司 13,545,483.00 股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未包含 2017 年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股份数,下同)的 11.57%。本次质押后,张祖秋
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12.00 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8.27%,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
张祖秋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补充质押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