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隆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汽杰思”)和山南佳润杰思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佳润”)发来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汽杰思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679,2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山南佳润持有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4,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上汽杰思和
山南佳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汽杰思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
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8,679,246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山南佳润计划自公告日起
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
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764,45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其
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1
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汽杰思和山南佳润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8,679,246
上汽杰思 8,679,246 7.27%
一大股东 股
IPO 前取得:1,764,452
佳润杰思 5%以下股东 1,764,452 1.48%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汽杰思 8,679,246 7.27% 同一普通合伙人
佳润杰思 1,764,452 1.48% 同一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443,698 8.75% —
上汽杰思、山南佳润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原因
区间 源
上汽杰思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6/20~ 按市场 IPO 前取 基金到
竞价交易减
8,679,246 股 7.27% 2018/11/28 价格 得 期退出
持,不超过:
8,679,246
股
大宗交易减
2
持,不超过:
8,679,246
股
协议转让减
持,不超过:
8,679,246
股
佳润杰思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6/20~ 按市场 IPO 前取 基金到
竞价交易减
1,764,452 股 1.48% 2018/11/28 价格 得 期退出
持,不超过:
1,764,452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764,452
股
协议转让减
持,不超过:
1,764,452
股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用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8.7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
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非法人企业股东上汽杰思、佳润杰思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有公司发行前 5%以上股份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上汽杰思承诺,法定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按
如下计划执行:
(1)减持应满足的条件
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要求。
(2)减持数量
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保隆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
(3)减持方式
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合法方式。
(4)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5)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保隆科技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保隆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保隆科技所
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保隆科技的,保隆科技有权将应付其现
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保隆科技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因基金到期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
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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