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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6-2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保隆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保隆科技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28 万股并上市,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2.87 元,募集资金总额
669,633,6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47,169,811.32 元后的余款
622,463,788.68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
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319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
收益型银行存款类产品。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

    决议自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以上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保隆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履行的内部程序

    保隆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保隆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
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9 亿元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