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6-21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购买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保本
浮动收益型银行存款类产品。
投资决议有效期:决议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584 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92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2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669,633,6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承 销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47,169,811.32 元后的余款 622,463,788.68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8 万股后
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 000319 号)。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
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
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购买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
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存款类产
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
决议自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
4、实施方式
以上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的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
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
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
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
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
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
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宜。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9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的核查意见》。
2、《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
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
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