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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584 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928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8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22.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633,600.00 元,扣

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47,169,811.32 元后的余款 622,463,788.68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全

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
    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8 万股后实

    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 000319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                                     11,930            11,930
   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                  6,050             6,050
   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器建设项目                       32,000            32,000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050             4,050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
                      合计                                  54,030            62,03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 26,457.34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承诺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额(万元)       (万元)                     用状态日期
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        11,930         8,653.60       72.54       2018 年 2 月
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
                               6,050       3,976.01          65.72        2018 年 2 月
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
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
                              32,000       6,089.72          19.03       2018 年 12 月
制器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050         645.69           15.94       2018 年 5 月
补充流动资金                  7,092.32      7,092.32         100.00          已完成
合计                         61,122.32     26,457.34          43.29        —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
    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和协同效益,同时结合市场的需求适当调整安排
     项目进度,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目
号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1    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             2018 年 2 月             2020 年 6 月
     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
2                                    2018 年 2 月             2020 年 6 月
     结构件产业化项目
3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8 年 5 月             2020 年 6 月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

     业化项目

         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

     化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先进的设备、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改

     进、提升产品的加工精度,提升了公司产能、产品质量、研发能力,本

     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放缓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

     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进度。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随着汽车电子化快速发展,生产工艺的升级

     和优化,行业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路线提出了更高要

     求。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

     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放缓企业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

公司当前的需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

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

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