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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
      器建设项目
    拟变更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24,256.94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及项目专户产生的利息
      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或“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器建

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24,256.94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

收入)及项目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
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58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928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8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633,6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承 销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47,169,811.32 元 后 的 余 款

622,463,788.68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28 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 000319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器建设

项目,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关于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

器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与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的     投入进度
                      诺投资总额     金额
                                                  差额
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
制器建设项目             32,000.00   7,743.06   24,256.94    24.20%




      三、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 拟变更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变更项目“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器建设项目” 计划

 投资总额为 32,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0,500.00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1,500.00 万元,主要用于改造原有厂房、购买新增生产设备以及其

 他配套设施等。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48 个月,项目盈亏平衡点的产能

 利用率为 63.40%,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4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6.35%。

      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投入 7,743.06 万元用于扩建产能

 新增设备,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256.94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

 入)。

      (二)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随着 TPMS 逐渐成为全球乘用车的标准配置,以及我国胎压监测强

 制性标准的推出,TPMS 作为一项新兴的汽车安全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处

 于迅速增长阶段。为实现优势互补、协同运营,2018 年下半年公司与德

 国霍富集团签署意向书,筹划成立合资公司,进一步整合各自全球 TPMS

 业务。双方需要对其各自全球的 TPMS 业务统一进行整合,为避免重复

 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原投向“智能

 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24,256.94 万元(不含

 利息及理财收入)及项目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
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变更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做出的优化调整,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并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该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1、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智能微型胎压传感器与控制器建设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24,256.94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及项目专户

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议案后,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前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安排

    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最高不超过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目前,公司已使用 9,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变

更后,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 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最高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 1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

项目变更后,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本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充分考

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帮

助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充分考

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帮

助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获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