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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方式和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
隆科技”)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汽杰思”)编制的《上海保隆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住所及通讯地址: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 15 层 06 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戈文帅、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4220058575232X5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7.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25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汽杰思与一致行动人山南佳润杰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润杰思”)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
通过保隆科技披露了减持计划,计划自保隆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日
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2,150,944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佳润杰思计
划自保隆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
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
转让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802,07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任
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
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注:上述内容直接摘自减持计划
公告,文中占比数据以保隆科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之前原有股
份数 167,024,557 股为基数计算,下文中占比数据均以保隆科技
目前股份数 166,077,947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计划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日(2019 年 6 月 20
日)后,上汽杰思于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720,000 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435,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汽杰思持有公司股份 6,630,50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9924%,不再是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上汽杰思   无限售流通 A 股 8,785,504   5.2900%    6,630,504     3.992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汽杰思持有公司股份 6,630,50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24%,不再是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汽杰思,信息披露义
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