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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或“公司”)于近日
收到股东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汽杰
思”)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日,
上汽杰思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32,5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7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汽杰思计划自保隆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3,532,524 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70%,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汽杰思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529,524 股
上汽杰思     5%以下股东            3,532,524         2.1270%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000 股

佳润杰思     5%以下股东                      0       0.0000% IPO 前取得:0 股

     注:上汽杰思和山南佳润杰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佳润杰思”)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杰思和佳润杰思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 3,000 股系上汽杰思 2019 年 10 月 23 日因误操作买入。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汽杰思                      3,532,524              2.1270% 同一普通合伙人
           佳润杰思                                  0          0.0000% 同一普通合伙人
                      合计               3,532,524              2.1270%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佳润杰思        802,078      0.4830% 2019/3/22~          18.39-28.37        2019 年 2 月 28
                                          2019/6/18                            日
  上汽杰思      8,621,420      5.1912% 2019/3/11~          17.81-29.16        2019 年 2 月 28
                                          2019/10/30

     注:上汽杰思减持的 1,000,980 股未进行减持计划披露,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告的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违规减持本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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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不
                                                                                  IPO 前 取
上 汽 杰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超过:3,532,524 股   2019/12/9    按市场价                股东自身资
                                                                                  得、集中竞
思         3,532,524 股   2.1270%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0/6/5   格                      金安排
                                                                                  价取得
                                     超过:3,532,524 股

           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
           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非法人企业股东上汽杰思、佳润杰思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有公司发行前 5%以上股份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上汽杰思承诺,法定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按
           如下计划执行:
               (1)减持应满足的条件
               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要求。
               (2)减持数量
               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保隆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
               (3)减持方式


                                                    3
   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合法方式。
   (4)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5)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保隆科技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保隆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保隆科技所
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保隆科技的,保隆科技有权将应付其现
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保隆科技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因基金到期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
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4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的情况;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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