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5,539,379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584 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8 万股。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87,820,755 股, 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117,100,755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共涉及 9 名股东,分别为陈洪凌、张祖秋、宋瑾、陈旭琳、 陈洪泉、宋吉春、陈艳、刘仕模和文剑峰,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65,539,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6%,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 年 2 月 2 日,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包括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 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 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 175 人,共授予股份数量为 2,202,5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7,100,755 股 增至 119,303,255 股。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 公 司 2017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同 意 以 总 股 本 119,303,25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47,721,302 股,转增后股本为 167,024,557 股。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已离职及第一期业绩未达标的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46,610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 述限制性股票 946,610 股已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予以注销,公司 总股本变更为 166,077,947 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66,077,947 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8,401,67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7,676,269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实际控制人陈洪凌、张祖秋、宋瑾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陈洪凌、张祖秋同时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 其担任保隆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持有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作为陈洪凌的亲属,陈艳、刘仕模、陈旭琳、宋吉春、陈洪 泉及文剑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也不由保隆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陈旭琳、陈洪泉、文剑峰还承诺:1、若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 任保隆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 有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 执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保隆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5,539,379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 数量 1 陈洪凌 36,802,672 22.16% 36,802,672 0 2 张祖秋 18,963,676 11.42% 18,963,676 0 3 陈洪泉 3,005,813 1.81% 3,005,813 0 4 宋瑾 2,800,000 1.69% 2,800,000 0 5 陈旭琳 2,128,206 1.28% 2,128,206 0 6 文剑峰 830,701 0.50% 781,701 49,000 7 刘仕模 688,736 0.41% 649,536 39,200 8 陈艳 240,915 0.15% 236,015 4,900 9 宋吉春 171,760 0.10% 171,760 0 合计 65,632,479 39.52% 65,539,379 93,100 注:(1)上述股东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实际减持时需遵守《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 24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 上述剩余限售股数量为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产生。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流通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64,876,269 -62,739,379 2,136,890 3、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2,800,000 -2,8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7,676,269 -65,539,379 2,136,890 无限售条件的 A 股 98,401,678 65,539,379 163,941,057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8,401,678 65,539,379 163,941,057 股份总额 合计 166,077,947 0 166,077,947 八、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