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719 号)(以下简称“《反馈
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洪凌、
张祖秋及宋瑾出具了《关于不减持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式,向
承诺人在内的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1,800 万元(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承诺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
具日(含当日,已覆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止,不存在对
外转让、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持有的
保隆科技股份的情况或计划。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含当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不会对外转让、出售或以其他
任何方式减持保隆科技股份,也不存在减持保隆科技股份的计划。
3.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
益全部归保隆科技所有,本人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