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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相关事项的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90 人调整为 385 人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508.16 万份调整为 505.86 万份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87 元/股调整为 17.41 元/股;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8.59 元/股调整为 28.13 元/股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隆科技”)于2021年9
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3、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
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390 名激励对象中,所
确定的 390 名激励对象中,5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390 人调整为 38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不变,但是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273.52 万份调
整为 271.22 万份。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 385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共 234.64
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共 271.22 万份。

    2、相关权益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保隆科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6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87 元/股调整为 17.41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8.59 元/股调整为 28.13 元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
司
     经核查,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
独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
立
规定。
董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
事
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
公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司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
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