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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计
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状况,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邓小洋先生、谭金可先生和赵航先生三位独立
董事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邓小洋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
任。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
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1、2021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7)《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21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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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1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2021 年度,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公司
审计委员会严格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及其实施情况,认真做好内部审计与外
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加强海外公司审计的管理,全面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
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与负责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计划,并明确了年度审计工作重点。
    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听取年审会计师关
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客观、完整,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
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资产减值准备、部分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相关数据,
并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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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经会议讨论,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效果,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
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工作职责。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
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完善,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恪尽职守、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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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委员:邓小洋、赵航、谭金可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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