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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8-09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1,286,550 份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
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5、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结果公告》。
    8、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9、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4.84 万份;同意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 28.13 元/股调整为 27.93
元/股;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345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
宜,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28.65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剩余数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元/股)        (万份)                    量(万份)
  2021/9/8          28.13          271.22            372         25.00

  2022/8/1          54.05           25.00            67           0.0

   注:上述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人数为对应授予日的人数和数量。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第一个符合行权条件的行权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无股票期权行权。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的行权条件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
 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可行权比例为获
 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8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定比 2020 年的净利    定比 2020 年的营业收
             对应考
  行权期                润增长率(A)           入增长率(B)
             核年度
                       目标值增长率(Am) 目标值增长率(Bm)

 第一个行                                                             公
             2021 年          10%                    10%
   权期                                                               司
      指标权重               50%                    50%               业
 业绩目标达成率(P)                                                  绩
                               P=A/Am*50%+B/Bm*50%
      计算公式
                                                                      成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值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就
                                                                      情
                                                                      况
                                                                      :
                                                                      定
                           P≥100%            X=100%
  业绩目标达成率 P       80%≤P<100%         X=80%
                           P<80%              X=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2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
                                                            不满足行权条件,其余345名激
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励 对 象个 人 层面 业绩 成就 情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况:
  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A        B   C      D      E
                                                            年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100%   100%    0%    0%      0%
                                                            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评价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结果均为A或B,个人层面行权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比例为10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外,
 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345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相关行权事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7 日。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9 月 8 日
      (二)行权数量:128.655 万份
      (三)行权人数:345 人
      (四)行权价格:27.93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
 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行权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7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股票期权 可行权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首次授予股票 权占目前公司
                                             数量(万份)
                                                            期权总量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陈旭琳           董事、副总经理        1.25         0.46%         0.01%
 2        王胜全           董事、副总经理        1.20         0.44%         0.01%
 3        陈洪泉               副总经理          1.25         0.46%         0.01%
 4        冯美来               副总经理          1.25         0.46%         0.01%
 5        文剑峰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5         0.46%         0.01%
 6        尹术飞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5         0.46%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1.205        44.69%        0.58%
                  (339 人)
                    合计                       128.655        47.44%        0.62%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
登记确认数为准。
    2、合计数与各项数据之和的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鉴于公司层面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34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
权数量为 128.655 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本
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管
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一致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
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 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
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
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