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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工贸”)为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
      公司本次为保隆工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3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保隆工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4,160.31 万元(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96,524.19 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4.87%,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6,524.19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34.87%,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广发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 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宁波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了


                                    1
《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 2,3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
 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为保隆工贸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实施前已
   被担保公司                        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可用担保额度
                审议的担保额度
 保隆工贸             147,000.00     114,160.31       7,300.00       25,539.69
    注:“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7710719XW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10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 5500 号 1 幢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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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销售:汽配,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工艺品(除金银);
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及技术服务;仓储(除食品、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068.69                  211,022.77
  负债总额                        135,677.23                  169,132.44
    净资产                         40,391.46                   41,890.33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2,178.50                  179,820.19
    净利润                          1,775.19                       958.0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乙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三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
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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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
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
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银行承兑汇票;本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叁佰
万元整。
    第二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
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
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
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
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
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4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
 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保隆工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保隆
 工贸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
 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
 说明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96,524.19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4.87%,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6,524.19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4.87%,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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