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驾贡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8-04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18-026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重要提示:
2018年2月10日,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03),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驾集团”)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的6个月内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拟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
币,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2018年6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迎驾集团鉴于资本市场的变化及自身其他
投资的需求,拟终止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23)。其后经多方论
证,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控股股东迎驾集团决定继续履行
前期增持承诺,并于原计划增持期间内继续完成了增持,累计增持总金额约为人
民币2081.63万元;现就前期相关变化情况予以致歉。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迎驾集团
2、增持计划实施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增持计划实施前,
迎驾集团持有公司635,977,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0%。
3、截止本公告日,迎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37,26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79.6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迎驾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持
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迎驾集团将基
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
公司股票。
6、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如
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迎驾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及结果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迎驾集团的书面通知,迎驾集团通过
上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3 月 23 日,迎驾集团通过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
份 594,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881.99 万元。
2018 年 7 月 23 日,迎驾集团通过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
份 69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7%,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199.64 万元。
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迎驾集团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
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88,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6%,累计增持
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081.63 万元,至此迎驾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
增持后,迎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37,265,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66%;迎
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倪永培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8,849,8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9.86%。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3 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
购并免于按照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迎驾集团在上述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