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九华旅游:九华旅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2022-11-05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理层人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
决策及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
全面实现,根据《公司法》《安徽省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
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经营风险、责任相一致,薪
酬水平与业绩考核结果、岗位职责紧密挂钩。
    (二)年度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
业绩持续增长,促进公司高质量、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工会主席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管理组织由公司党委会、董事会
和日常办事部门组成。

                                  -1-
   (一)党委会
   1.对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审议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3.审议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兑现方案;
   4.审议需由党委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
   1.审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2.审定经理层成员薪酬标准;
   3.审定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兑现方案;
   4.审定需由董事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人力资源部
   1.制订、修订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2.与财务部拟订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兑现方案;
   3.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负责经理层成员相关薪酬预决算、调整工
作;
   4.负责经理层成员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的代扣代缴工
作;
   5.其他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展的工作。
   (四)财务部
   1.与人力资源部拟订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兑现方案;
   2.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负责经理层成员相关薪酬核算工作;
   3.负责根据经董事会确定的薪酬数据,组织薪酬发放;
   4.负责经理层成员个人所得税的统筹及扣缴工作;
                            -2-
    5.其他需由财务部负责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确定

    第五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构
成。经理层成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构成。经理层成员
浮动薪酬由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构成。
    (一)基本年薪是指公司经理层成员的年度基本薪资,包含固
定工资、月度考核工资和加班工资。
    (二)绩效年薪是指与经理层年度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完成情
况及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由综合管理奖和经营业绩
奖等构成,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
不低于 60%。
    (三)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第六条 经理层成员基本年薪根据个人职级、公司连续工作年限、
月度工作完成和加班等情况确定。按照《公司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执行。
    第七条 经理层成员浮动薪酬标准值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岗
位职责等情况后确定。经理层成员浮动薪酬兑现根据个人年度和任
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第四章 薪酬兑现及支付

    第八条 经理层成员基本年薪根据《公司员工薪资管理制度》按
月支付。
                                -3-
    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在年度管理综合评定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后兑现。
    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支付,任期考核结束后,第一年支付 50%,
第二、第三年分别支付 25%。
    第九条 绩效年薪兑现值
    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兑现值根据经理层成员年度管理综合评定
结果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一)综合管理奖是对总部所有员工年度各项管理工作的综合
评定,与经理层成员个人年度管理综合评定结果挂钩,根据《总部
员工综合管理奖考核办法》执行。
    综合管理奖=奖励基数×岗位系数×年度综合考核成绩
    (二)经营业绩奖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参照《经
营者经营业绩奖惩考核办法》执行。
    经营业绩奖=经营业绩奖基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100
    若按照上述分配规则计算后,相邻考核等级的绩效年薪差距低
于 2% (不考虑在岗时间),则应将分配差距拉至 2%。
    第十条 任期激励兑现值
    经理层成员任期激励兑现值与经理层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
果直接挂钩。
    任期激励基数为任期内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平均数的 30%,
由董事会根据任期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经理层进行考核。
    任期激励=任期激励基数×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100


                              -4-
    若按照上述分配规则计算后,任期激励最高与最低的薪酬差距
低于 5%(不考虑在岗时间),则应将分配差距拉至 5%。

                     第五章 薪酬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经理层成员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应当建立在公司,薪
酬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经理层成员不得超标准领取薪酬,不得以任何名义在
分子公司领取未经公司核定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经理层成员在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在公
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
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因岗位变动调离原单位的,自公司党委会
研究决定任职时间的次月起,除按照当年在原单位实际工作月数计
提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外,不得继续在原单位领取薪酬,工资关
系不得保留在原单位。
    第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主动离职的,按当年在经理层岗位实际工
作月数核定的绩效年薪正常支付,任期激励不再支付。
    第十六条 经理层成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按规定领取养老
金的,除按当年在经理层岗位实际工作月数计提的绩效年薪和应发
任期激励金额外,不得继续在原单位领取薪酬。
    第十七条 经理层成员因违纪违法离开任职岗位的,自离开任职
岗位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年薪,当年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不再发
放。
                               -5-
   第十八条 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国资委和公司相关规定,未
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
良后果的,以及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
境事件、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党风廉政建设重大负面事件、财务造
假事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按责任大小比例扣减或追索扣回经理
层绩效年薪。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和已退休的经理层成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