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8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洗霸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进行了审核。
我们在查阅了会议文件及有关资料并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就下述议案所涉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新能源项目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契合国家
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
需要。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肖莹、陆豪杰、董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