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31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洗霸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进行了审核。
我们在查阅了会议文件及有关资料并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就该议案所涉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1.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人选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核财务总监候选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况。
3.本次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总监任职资
格要求,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及相关安排。
独立董事:肖 莹、董滨、陆豪杰
2022 年 5 月 30 日